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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及车辆进出港区证件办理


   管理部作为进出港区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员及车辆的进出港区通行证件办理及进出港区的管理。
申请办理时应与本公司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及所应承担的责任。《港区人员出入证》申办指南
申请办理外来人员的《港区人员出入证》,需由人员所在单位联系码头管理部统一负责申请办理,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港区人员出入证》申办表1份;
(二)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三)需办证人员的身份证或驾驶证原件;
(四)1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五)需办证人员名单列表1份(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居(暂)住地、联系电话及紧急情况下的联系人),并在名单列表上盖公章。
驻港区从事生产业务活动的单位,申请办理以该单位员工卡进出港区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驻港区单位信息备案表》1份;
(二)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三)需办证人员的身份证或驾驶证原件;
(四)需办证人员名单列表1份(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居(暂)住地、联系电话及紧急情况下的联系人),并在名单列表上盖公章;
(五)所使用员工卡的样本1份。
《集卡通行证》申办指南
申请办理车辆《集卡通行证》应由车辆归属单位统一负责申请办理,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集卡通行证》申办表1份;
(二)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三)需办证车辆的行驶证原件;
(四)需办证车辆的清单列表1份(注明:车牌号、驾驶员姓名与联系电话),并在清单列表上盖公章。

《车辆通行证》申办指南
外单位车辆申请办理车辆《车辆通行证》应由车辆归属单位负责申请办理,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车辆通行证》申办表1份;
(二)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三)需办证车辆的行驶证原件;
(四)需办证车辆的清单列表1份(注明:车牌号、驾驶员姓名与联系电话),并在清单列表上盖公章。

《临时通行证》申办指南
临时进入港区的车辆由驾驶员在进闸口前将向门岗保安员领取《临时通行证》,出闸口时将《临时通行证》退还门岗保安员,相关车辆领取《临时通行证》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车辆的行驶证原件;
(二)进港区提货的车辆应提供提货证明;
(三)向外籍船舶提供物资供应的车辆还需提相关供口岸主管部门的批文等手续及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